本招标项目 金沙江航运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 ,招标人为: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金沙江航运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攀枝花
2.3 招标内容: 金沙江航运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 ,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协调项目有关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成果的报审、评审及审批办理等相关工作。
第一标段:攀枝花港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金沙江乌东德库区库尾航道整治工程。
※每个投标人允许对 2 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1个标。
2.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攀枝花港马店河作业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攀枝花港两江客运码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金沙江航运综合开发项目水文资料分析报告编制;
第二标段:乌东德库区库尾航道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6 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送审稿,通过审查后1个月内提交报批稿。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和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至少一个近5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业绩或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业绩,并在人员、软件、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务评价及相关工作的能力。
3.3 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 提交承诺函);
(2)投标人未处于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库禁入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指其出资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 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6财务要求:
提供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北京时间,下同), 在 四 川 省 交 通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 http ://www.scodi.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为免费获取。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太升北路 35 号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C 区 601 水运设计二分院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 川 省 交 通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 http ://www.scodi.cn)上发布。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 35 号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21960821
网 址:http://www.scodi.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帐 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