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以高架桥为重点的桥梁隐患排查。重点研判高架桥周边是否有物流企业、建设工地等重载交通通行,评估高架桥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当前通行需求,桥型是否存在倾覆风险。对经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治理,涉及桥梁结构的安全隐患,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对桥型缺陷,存在倾覆风险的桥梁,采取措施限制重载交通通行,并进行技术改造。
二是强化交通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对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再次进行技术论证,确保设计安全;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加强质量监管,严格做到按方案施工、按标准施工,确保建设安全。
三是强化路政检查执法。制定《成都市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调整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勤务安排,加强公路巡查检测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公路治超联合执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要求,确保公路安全形势平稳。(成都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