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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航测无人机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3 来源: 浏览次数:1831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航测无人机系统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业主)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项目名称

航测无人机系统采购

到货时间

2017年5月20日前

到货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

本项目比选内容包含航测无人机系统含飞行器平台2架;

飞控系统2套;相机2台。包含该设备的制造、发运、运输、交货、现场开箱交接、现场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技术资料和协调等服务。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二)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在国内勘察设计行业航测无人机系统项目销售业绩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有隶属关系或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比选。

五、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成都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四川省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二楼A资产办2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不收费)

(二)参选人报名时间为20170510日至0510日(北京时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比选人明确要求参选人提交项目报价表,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和总价,作为评比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报价要求表

项 目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航测无人机系统

一次性报价

总价及明细报价

系统1限价38万元;系统2限价25万

七、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文件的送交截止时间为201705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参选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参选文件送交至比选人指定的地点:成都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四川省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二楼A区资产办2,对迟到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比选人将按规定和程序组成评审委员会于参选文件举行公开评比。

八、发中选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一)评比工作完成后,由比选人向中选人发中选通知书,并电话通知未中选的参选人。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到成都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四川省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二楼A区资产办2领取中选通知书。

(二)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2日内,应与比选人签订项目合同,并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开展工作。

九、其他

(一)自获取比选文件之日起,参选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能及时通知参选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比选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 址:成都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

邮 编:610017

联系人:刘女士  王女士

电  话: 028—86920780

传  真: 028—86912819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2017年05月02日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电话
028-86925954
传真
028-8691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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