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分院办公用房工程 项目施工
一、我单位拟对北京分院办公用房进行装修。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控制投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分院办公用房工程 |
建设地点 | 北京朝阳区潘家园松榆西里45号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7年7月5日开工,建设工期60天 |
工程规模 | 约300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自筹,已落实 |
工程实施范围 | / |
三、比选内容(表二)
施工1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分院办公用房工程装饰装修 |
本项目比选内容包含北京分院办公用房工程、安装工程(含水电改造、管线敷设)、装饰装修工程、强电等工程项目,详见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应具有2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14日8:30 至2017年6月21日18:00 将报名邮件(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现证码合一的单位可不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发送至:100025783@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 年6 月21 日18:00(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二)收到投标人的报名邮件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投标人报名是否成功,同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报名后请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现证码合一的单位可不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及投标报名表原件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三)为保证比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比选申请人应在本项目递交比选实施方案前,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方案评选。比选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比选保证金退还比选申请人。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报价,具体报价要求见表三。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报价(万元) | 比选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施工1 | C.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49 | 0.5 |
六、比选实施方案文件递交
比选实施方案文件的送交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比选实施方案文件送交(或邮寄)至比选人指定的地点:成都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四川省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二楼B区圆桌会议室,对迟到的比选实施方案文件不予接收。比选人将按规定和程序组成评审委员会于比选实施方案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评比。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 址:成都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
邮 编:610017
联系人:龙先生
电 话: 028—86934057
传 真: 028—86934057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