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5月10日之前发布的原入库邀请文件做如下修改:
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18年 5 月 14 日17时00分延长至2018年 5 月 21 日17时00分。
2、P6 2.1(6)“承诺书(针对本公告1.1.4和1.1.5项的内容,格式自拟)”修改为:“承诺书(针对本公告1.1.5和1.1.6项的内容,格式自拟)”,P18 5.6款作相应修改。
3、P9“评审办法前附表”中 资格审查标准——财务会计制度 “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或者纳税证明”修改为“2018年1月至3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或者纳税证明”;P18 5.4款作相应修改。
4、P13 目录删掉“(六)承诺书”,“(七)单位信息汇总表”修改为“(六)单位信息汇总表”。
5、P14 “入库申请表”中申请入库类别 “□勘察”修改为“□勘测”。
二、已递交的文件必须对上述2、3条修改作出响应,其余修改在申请文件中可以不调整。
三、入库申请文件可当面递交,也可邮寄送达。如因邮寄方式造成延误或文件遗失等原因而未能入库,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四、特别注意:本次入库为我院重新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库,所有潜在供应商(包括2017年度及以前年度供应商单位)均须按本次邀请公告要求办理入库手续。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