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自贡段航道升级工程、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及渠江(达州段)航运配套工程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委托开展沱江(自贡-泸州段)航道升级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3〕197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委托开展渠江风洞子航电枢纽工程和渠江航运配套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2〕202号),开展沱江自贡段航道升级工程、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渠江(达州段)航运配套工程及等三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已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沱江自贡段航道升级工程
沱江自贡段航道升级工程,改造航道里程 103.9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幺滩、银蛇溪2个枢纽,改造黄葛浩枢纽,改造黄泥滩枢纽通航建筑物,以及相关的库尾航道整治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工程,使该河段的航道标准提高到Ⅳ级。
(2)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推荐坝址(下坝址)位于流江河河口上游约2.7km,枢纽总体布置方案为集中布置型式,从左至右依次为左岸非溢流坝、鱼道、电站厂房、泄洪冲沙闸、船闸和右岸接头坝,泄洪冲沙闸共16孔,总净宽224m。船闸和电站异岸布置,船闸布置于右岸,按Ⅲ级标准建设。枢纽正常蓄水位为243.00m,死水位为242.60m,正常蓄水位下库容1.79亿m3,装机容量75MW,工程等别为二等。枢纽建成后渠化内河Ⅲ级航道里程26km,航道尺度2.4×60×48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船闸有效尺度200×23×4.2m(闸室长度×宽度×门槛水深)。
(3)渠江(达州段)航运配套工程
渠江(达州段)航运配套工程主要包括舵石鼓航电枢纽改造工程、渠江达州段航道及配套工程。
舵石鼓航电枢纽改造工程包括对原舵石鼓枢纽进行改造升级,提升舵石鼓船闸至Ⅲ级船闸;扩大舵石鼓电站的装机容量,增加发电效益;通过加大舵石鼓坝址断面的泄洪能力,提高库区沿岸防洪堤的防洪标准。枢纽正常蓄水位为252.80m,死水位为252.40m,正常蓄水位下库容0.245亿m3,装机容量20MW,船闸等级为Ⅲ级,船闸有效尺度为200×23×4.2m(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水深)。
渠江达州段航道及配套工程包括对花竹溪滩、遗梦园滩及金盘子船闸下引航道出口共9处碍航滩险采用炸礁、疏浚、筑坝等措施进行整治,及相应航标、航标工作船码头、航道管理站、信息化系统、维护船艇(航标工程船、快艇)、航行水尺等管理维护设施配套工程建设,达州南门口至香梨湾16km达到内河Ⅳ级,通行500t级货船,对应航道尺度1.9×50×48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下同);香梨湾至凉滩枢纽141.5km为达到内河Ⅲ级,通行1000t级货船,对应航道尺度2.4×60×480m。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沱江自贡段航道升级工程、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及渠江(达州段)航运配套工程等三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2.2.2主要工作内容:对沱江自贡段航道升级工程、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及渠江(达州段)航运配套工程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完成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程概况、环境空气分析、声环境分析、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与监测等部分内容除外)、相关子专题(水产种质资源区专题等)、为编制报告书而进行的踏勘、监测、资料收集、数据分析、调查等一切工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单行本)和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格成果,并协助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
2.2.3 标段划分:分为3个标段,沱江自贡段航道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为第1标段、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为第2标段、渠江(达州段)航运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为第3标段
2.2.4工期:
沱江自贡段航道升级工程:2018年8月15日前提送审稿。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渠江(达州段)航运配套工程:2018年10月31日前提交送审稿。
项目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批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非三证合一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二)资质要求: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交通运输类);
(三)业绩要求:
近五年至少承担过1项由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含单独的航电枢纽工程或者航电枢纽及航道整治综合工程)或水电、水库类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四)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五)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无亏损。
(六)一家投标单位可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最多可获得2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2符合采购法22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我院合格供应商目录库中所有满足资质条件的单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3日自行在我院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scodi.cn/新闻中心-公示公告。
4.2 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元。
4.3报名时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4.4报名资料提交地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经营处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13日上午 10:30 , 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10:00 至上午 10:3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楼会议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网站(http://www.scodi.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 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联系人:曾先生、刘先生
电话:028-86912600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