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彭州连接线需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彭州连接线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二)项目地点:彭州市;
(三)项目规模:推荐线约37.4km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四)工作内容: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彭州连接线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压覆影响范围论证报告。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及业绩要求:固体矿产勘察甲级资质,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3条且每条里程长度不少于30km的高速公路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附:项目合同复印件和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二)工期要求:5个月。
(三)最高限价:11.86万+(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费用)+2.2万×压矿个数+压覆影响范围论证报告费用(如压覆矿,则压覆影响范围论证报告取费标准为1-3个,取2万/项目;4-6个,取3万/项目;7-10个,取4万/项目,11个及以上,取5万/项目)。
(四)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自拟(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4月20日10:00~10:30密封报送我公司,10:30组织现场开标。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13438103866 ,递交地址:成都市 太升北 路 35 号一楼会议室。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