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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西昌至香格里拉(川滇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招标A1标段航空航飞服务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浏览次数:414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现西昌至香格里拉(川滇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招标A1标段需进行 航空航飞服务 (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昌至香格里拉(川滇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招标A1标段航空航飞服务

(二)项目地点:西昌

(三)项目规模:航空航飞服务15小时

(四)工作内容:航空航飞服务(含机组服务、飞机调度、空域协调与申请、飞行组织实施)。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通用航空资质

(二)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后20日历天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四)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自拟(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61017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廖胜利,电话:13541088889,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 65 测绘分院1室。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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