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大竹至垫江(四川境)高速公路需进行用地预审(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竹至垫江(四川境)高速公路用地预审;
(二)项目地点:达州;
(三)项目规模:预估用地面积2703亩;
(四)工作内容:大竹至垫江(四川境)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报告(不含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踏勘论证报告)。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及业绩要求: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2017年1月1日至今做过不少于3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附:项目合同复印件和项目用地预审自然资源厅或自然资源部批复复印件)。
(二)工期要求:6个月。
(三)人员要求:具有自然资源管理或土地管理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1人。
(三)最高限价:29.6万元。
(四)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自拟(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10月20日10:00~10:30密封报送我公司,10:30组织现场开标。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13438103866 ,递交地址:成都市 太升北 路 35 号七楼会议室。
(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或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业绩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函。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三、评审方式
(一)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重新挂网询价;
(二)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供应商超过三家(含三家),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