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现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需进行 罗龙长江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水文测量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罗龙长江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水文测量。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三)项目规模: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罗龙长江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程项目测量航道里程1015km-1009km。
(四)工作内容:水文测量(包括流速流向、水面线和流量测量、航迹线测量、水尺设置与观读、断面流速测量、洪痕调查、历史水文资料收集等),水文测量分枯、中、洪三期各测一次。按照《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提交成果资料。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有海洋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
(二)业绩要求:应提供近五年内参与航道整治工程原型观测或航道整治(维护)项目测量工程的类似业绩不少1项。
(三)人员及设备要求:应具有工程测量高级职称人员至少1名;应具有适用航道测量船艇至少1艘,多普勒流速剖面仪(ADCP)至少一套。
(四)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枯水期水文测量工作,其他测次根据水位情况开展。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为包干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精确到元 。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1,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至少一项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 10 月 30 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廖胜利,电话:028-86911725,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 号 测绘分院1室。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或密封的报价函;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九)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 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2. 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