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国道549线九龙县城至稻城县城公路一标段初设勘察需进行地应力测试第二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道549线九龙县城至稻城县城公路一标段初设勘察地应力测试;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起点K0(即九龙县三家铺子附近),经三道桥、运脚、上团乡,止于放马坪一号隧道出口附近。本标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3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为7.5米,桥梁宽度为8.0米。其中隧道采用4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建筑限界采用10.0米×5.0米。本标段全长为67.0公里,桥梁33座,隧道6座;
(四)工作内容:本项目主线拟设隧道6座,根据初步资料,上团隧道长约7090米,最大埋深约1343米,隧址区内可能处于高应力环境,需对隧道深孔进行地应力测试,以论证区域构造应力对隧道工程地质的影响。结合隧道深孔所处地形、地质环境,拟对230米(预估)深隧道钻孔进行地应力测试.拟测深孔为1孔,测孔所在海拔高程范围预计为3781m~3920m。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无。
(二)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三个近三年类似项目的地应力测试业绩。
(三)工期要求:相应隧道深孔终孔之日起14日历天,含地应力测试报告编制。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地应力测试设备、进出场、数据采集、资料处理、报告编制以及人工、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100-300米孔深限价为11万元/孔,总价不得超11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为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至少三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2018年1月1日至今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4月02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兰先生,电话:13880105816,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七)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进入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外部采购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定办法如下:
1.首先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目录内的钻探劳务单位和库外单位均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项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业绩(具有至少三项近三年地应力测试类似项目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九)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如表2。
表2
我公司基本账户 |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
(十)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1中”第四条质量和技术要求”及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
2、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