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题分析项目询价采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题分析技术服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 成都市境内;
(三)项目信息:建项目宜宾市过境高速高速公路西段位于四川省东南部,四川省的宜宾市境内,川、滇、黔三省结合部,长江零公里处。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1年调整方案)》中15个地级市过境高速公路之一,路线全长38.13km,建设里程31.88km,利用宜水高速6.25km。本项目推荐方案(A+D+宜水高速+E线)全长38.13公里,其中建设里程31.88km,利用宜水高速公路6.25km。全线设桥梁9828m/52座,其中特大桥578m/1座,大、中桥9054/44座,小桥196m/7座;设互通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2处;永久占用土地3442.41亩;路基土石方数量挖方土方119.81万立方米,石方279.55万立方米,填方土方101.84万立方米,石方193.38万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工程数量16.29万立方米;总投资估算为40.19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2606.15万元。
(四)工作内容:完成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题分析,并满足甲方环评报告要求,并配合甲方取得环评批复。
二、询价须知
(一)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信息。
(一)资质要求:无。
(二)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认可的成果文件。
(三)最高限价:7.5万元。
(四)业绩要求: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3月1日截止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委托书或批复)。
(五)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至少具备1位生态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2位生态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所有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单位,可于2021年 3 月 25日上午9:00至2021年 3 月 29 日17:30前在我公司对外网站上下载,并将你公司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2419959757@qq.com邮箱。
(七)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投标,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比选文件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按询价文件提供格式。询价文件应对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做出说明。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以及“询价须知”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1年 3 月 30 日 10 时30分前密封报送我公司,各供应商定于询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递交,各供应商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380443706,
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九)比选文件构成如下:
(1)法定责任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函(仅供参考);
(3)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相关证明文件(见二询价须知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比选文件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比选文件;
2、未按询价文件格式编写的比选文件;
3、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比选文件;
4、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5、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6、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比选文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8、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的比选文件。
9、未按要求将公司营业执照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供应商。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在符合询价文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