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规定,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陕西省境内)桥梁洪水影响评价外部供应采购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是全国“八纵八横”高铁通道中包(银)海通道、京昆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陕西省、重庆市、四川省境内。线路自陕西安康引出,经岚皋至重庆市境内,后经城口、开州后进入四川省境内,经达州、广安后进入重庆市境内,线路总长度约569公里。其中,陕西省境内约79公里,四川省境内约275公里,重庆市境内约215公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及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目前设计单位已完成线路初步定测,根据定测线路资料,项目组对行洪工点进行了梳理:需分包的行洪工作的工点暂定18处。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陕西省境内)桥梁洪水影响评价外部供应采购。
2.2.2暂定为陕西境内18座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2.2.3 服务周期:
本项目最终截止日期在2021年6月8日前需拿到所有洪水影响评价批复,实际工期需满足各阶段勘察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三证合一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或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5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2符合采购法22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在我公司官网http://www.scodi.cn/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7日10时30分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C区6楼会议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odi.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7721960821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