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陕西省境内)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招标文件”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1条 “最高投标限价151万元。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工作费用。”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10万元/座(总桥数<10座);8.39万元/(总桥数≥10座)座,以上单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工作费用。”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价格评议“bi--为本次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修改为“bi--为本次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10座的单价与大于或等于10座单价的平均价)。”
3、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第三卷 报价文件 ”“一 报价函“其中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修改为“其中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总桥数<10座);人民币: 元(大写: ,总桥数≥10座)”。
4、增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7.4条“若工作内容含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的桥梁洪水影响评价,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修改“服务周期:本项目最终截止日期在2021年6月8日前需拿到所有洪水影响评价批复,实际工期需满足各阶段勘察设计要求。”为“服务周期:本项目最终截止日期在2021年6月30日前需获得所有洪水影响评价批复,实际工期需满足各阶段勘察设计要求”。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0时30分”修改为“2021年5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顺延至修改后的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
7、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