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现S203洪口至芝苞段工程需进行 测量劳务 (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S203洪口至芝苞段工程测量劳务。
(二)项目地点:巴中市通江县。
(三)项目规模:本路线方案起于洪口镇,于K0+000顺接S203沙溪至洪口段改建工程,经樊家湾、侯家院村、池塘湾、代家坝、酒店垭,经水井湾设232m隧道后经河里头、李陈坝、何家沟、止于K15+640长岭村四道班顺接S302,路线长度15.640km,再向西利用S302段9.620km到至诚乡,向南经店子上、郑家梁、廖家梁、天关田、老垭溪到达终点K40+676唱歌镇。路线总长度40.676km,利用9.620km、改建里程31.056km。
(四)工作内容:地物补测40公里和纵横断面测量40公里。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测绘资质丙级(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一个工程测量的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三)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后25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人民币18.8万元,其中地物补测单价限价为人民币1200元/公里,纵横断面测量单价限价为人民币3500元/公里 。
(五)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签署,需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1,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的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逐一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请于 6 月 18 日 10:30 时(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马学良,电话:028-86942840,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测绘分院2室。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或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八)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九)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 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2. 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