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 南充过境高速公路广(元)南(充)至南(充)广(安)段工程勘察设计房建工程勘察 需进行 钻探劳务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充过境高速公路广(元)南(充)至南(充)广(安)段工程勘察设计房建工程勘察钻探劳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南充市;
(三)项目规模:南充过境A标段位于南充县城北东侧,项目起点位于南充市黄地坝地区接广南高速黄地坝枢纽,沿规划道路向东,跨越兰渝铁路、嘉陵江、达成铁路接南广高速,路线全长42.5km。其中控制性工程包括金台互通、嘉陵江特大桥、龙门互通、长乐互通。工区位于川东丘陵地带,地层侏罗系泥岩、砂岩。地层产状平缓,构造简单区。本次勘察主要为南充绕城北共兴收费站、金台收费站、搬罾管理中心、高坪综合体、凤凰收费站、长乐收费站等工点的勘察;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拟对以上勘察工点布设钻孔和动探孔,预计钻探孔48个,动探孔35个。钻探孔工作量预计696m,动力触探工作量预计350m;
(四)工作内容:整个勘察项目的机械岩芯钻探及相应原位测试劳务工作,预计钻探工作量为696米(0~50m),动力触探工作量预计350m。实施过程中,询价人有可能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工程量。本项目钻探工作量组成如下表1。
表1 钻探工作量组成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孔深范围及类型 | 预估工作量(m) | 备注 |
1 | 钻探 | 0~50m(含50m)细粒土、粗粒土、基岩 | 696 | |
2 | 动力触探 | / | 350 | |
合计 | 钻探696m,动探350m |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有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或劳务类(工程钻探)资质。
(二)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一个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18年1月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
(三)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人工、安全文明施工、进出场、修路、搬家、平场、青苗赔偿、管理、利润、税金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钻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03元/米,动力触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81元/米;最高限价合计20.4638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精确到元。
(五)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至少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7月06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兰先生,电话:13880105816,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无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八)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九)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预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采购预计工作量×最低有效报价)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如表2。
表2
我公司基本账户 |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
(十)我公司和供应商应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1中第三条质量和技术要求。
(十三)对于成交供应商,在申请项目款项时,需附民工工资支付承诺,格式参见附件3。
附件:1、劳务采购协议(格式)
2、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3、民工工资支付承诺(格式)
详细电子版见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