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将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项目询价采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技术服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 凉山州境内;
(三)项目规模: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四川境)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 喜德县、西昌市、盐源县和木里县境内。路线由主线、木里支线和泸沽湖支线三个部分组成,均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路线总长度约260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00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92亿元。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开工建设,建设期5年。
(四)工作内容:完成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章的编写,并协助甲方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及修改,服务期至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止。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无。
(二)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认可的成果文件。
(三)最高限价: 48万元。
(四)业绩要求:近五年具备高速公路相关专题3个及以上项目业绩(截止2020年6月1日,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
(五)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应包括生态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为:生态学、动物学、植物学等)的高级技术人员3人以上、中级技术人员5人以上,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当报价相同时,有教授级高工的编制团队可优先考虑。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所有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单位,可于2020年 8 月 6 日上午9:00至2020年 8 月 10 日17:30前在我公司对外网站上下载。
(七)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自拟(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及“询价须知”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0年 8 月 17 日 10 时30分前密封报送我公司,各供应商定于询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递交,各供应商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380443706,
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九)比选文件构成如下:
(1)法定责任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函(仅供参考);
(3)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相关证明文件(见二询价须知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在符合询价文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