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现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需进行 陆上地形图测量劳务 (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陆上地形图测量劳务。
(二)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三)项目规模: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一期工程(太中银铁路桥—黄沙古渡风景区段),通航标准为内河V级航道标准,建设长度55km,航道尺度为1.3m(水深)×22m(航宽)×270m(最小弯曲半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标准采用洪水重现期为十年一遇水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太中银铁路桥至黄沙古渡风景区段的航道整治工程及航标、航道维护、交通工具、仪器、信息化管理系统等配套工程;同时建设银川港务中心码头等8个配套码头及其站房、港务服务中心等工程。
(四)工作内容:测绘1:2000陆上地形图22平方公里。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测绘资质丙级(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一个工程测量的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三)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后25日历天。
(四)人员和设备要求:配备有地形测量经验的技术人员,能够完成地形测量工作;GPS双频三星系统和2″级以上的全站仪。
(五)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人民币13.2万元,1:2000陆上地形图测量单价限价为人民币6000元/平方公里 。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签署,需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1,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的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逐一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请于08月20日10:30时(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马学良,电话:028-86942840,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测绘分院2室。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或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九)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 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2. 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