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318线原路升级改造等CZTL配套公路保障工程前期工作SJ2标段需进行 行洪论证测量劳务 (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318线原路升级改造等CZTL配套公路保障工程前期工作SJ2标段行洪论证测量劳务。
(二)项目地点:甘孜州。
(三)项目规模:G318线备用通道1期工程(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G318沿线农村公路约200公里,形成康定至巴塘贯通备用通道。施工图阶段要求对跨河桥梁进行行洪论证专题测量,本次行洪论证测量的工作量有18处。
(四)工作内容:行洪论证测量18处。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和业绩要求:独立法人,测绘资质丙级(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近五年内至少一个工程测量的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二)人员及设备要求:配备有水上测量经验和行洪论证测量或通航论证测量经验的技术人员,能够完成行洪论证测量;GPS 要求双频三星系统,单波束测深系统和2″级以上的全站仪。
(三)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后35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人民币27.0万元,行洪论证测量单价限价为人民币15000元/处。
(五)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签署,需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1,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的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逐一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请于08月24日10:30时(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马学良,电话:028-86942840,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测绘分院2室。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或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八)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九)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 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2. 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