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需进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题论证报告编写(货物/工程/服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工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题论证报告;
(二)项目地点:内江市、自贡市、宜宾市;
(三)项目规模:路线总里程96.816km;总投资估算为138.34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4289万元。
(四)工作内容:完成《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工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取得专题的批复,并配合我公司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无,但应具备相应业绩。
(三)业绩要求:近五年具备高速公路相关专题1个及以上项目业绩(截止2021年9月1日,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提供合同或委托书或批复。
(四)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报告送审稿;
(2)审查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取得自然保护区专题报告批复。
(五)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应包括水生生态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3人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职称5人及以上。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扫描件和在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75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则只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11月8日上午10:30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周杨寒,电话:18380443706,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路35号A701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询价文件格式编写的报价文件;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7、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报价文件;
8、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的报价文件;
9、未按要求将公司营业执照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供应商。
10、未进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库的单位的报价文件。
(十)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报价人仅限于《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供应商。
2.询价文件的获取:所有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 11 月 4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7日17:30前在我公司对外网站上下载(http://www.scodi.cn/),并将你公司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2419959757@qq.com邮箱。
3.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用于报价,其中电子文档以U盘的形式,电子文件为正本盖章后扫描件,若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报价文件。
(十一)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2.合同参照范本
3.报价函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