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A1标段初勘需进行物探测试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A1标段初勘物探测试;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长度约99.473公里。设桥梁25700米/68座,其中特大桥5226米/5座,大桥19752米/53座,中桥722米/10座;设置隧道50530米/19座,其中特长隧道39175米/9座,长隧道7977米/4座,中短隧道3378米/6座;桥隧比76.35%。设一般互通立交8座,枢纽互通1座。我公司负责完成K51+000~K99+580段落合计约48.58km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梅花互通、乃拖互通、新民互通、越西互通、马托互通5座互通,大桥33座,中桥10座,特大桥2座,隧道7座(超特长隧道1座,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2座,短隧道3座)。
根据工作安排,拟对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A1标段陈家山特长隧道、新基古隧道、布尔乃拖隧道等隧道进行贯通性物探测试、对隧道深孔进行综合测井。
(四)工作内容:本项目的物探测试工作,包括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测试、声波测井、地温(井温)测试,具体包括:①贯通性物探测试:陈家山隧道、新基古隧道、布尔乃拖隧道等隧道,预估测试工作量14km;②综合测井:为隧道深孔开展声波及地温测试,预计声波测井工作量为1200米,地温(井温)测试工作量为800米。
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隧道物探测试原始资料及测试分析成果(物探测试曲线图、物探分析报告等)。本项目物探工作量组成如表1。
表1物探工作量组成表
序号 | 孔深范围及类型 | 预估工作量 | 备注 | |
1 | 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测试 | 14(km) | ||
2 | 综合测井 | 声波测井 | 1200(m) | |
3 | 地温(井温)测试 | 800(m) |
备注:1.该工程量均为预估工作量,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具体设计方案调整。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物探资质。对于超出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因政策原因自动续期或取消行政审批以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一个近三年类似项目的物探测试业绩(2018年1月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
(三)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45日历天。
(四)人员及设备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和测试设备(填报格式详见附件2第六、七项)。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物探测试设备、进出场、数据采集、资料处理、报告编制、报告评审以及人工、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测试(测试点距为30m)最高限价为:35000.00元/km;声波测井最高限价为:160.00元/m;地温(井温)测试最高限价为:30.00元/m。合计限价为:70.6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至少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11月16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808052378,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八)报价的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隧道埋深及各工点海拔的影响,选取与之相适应的测试设备,达到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见附件3);
2、本项目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测试中,最大测深预计需达到700m,供应商所选取的测试设备应满足此项要求。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如表2。
表2
我公司基本账户 |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报价。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 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 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四)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1中”第四条质量和技术要求”及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十五)成果文件要求:物探测试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中标供应商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方可提交我单位。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
2、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