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 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勘察设计天乐A标段初步设计虎渡溪、青神汉阳两座岷江特大桥 需进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二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勘察设计天乐A标段初步设计虎渡溪、青神汉阳两座岷江特大桥地震安全性评价;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乐山市;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总体走向自北向南,推荐路线起于天府新区正兴镇,经成都市天府新区至成都市双流区,经眉山市彭山区、仁寿县至东坡区,从东坡区岷东新区规划区与黑龙滩风景名胜区之间通过,之后经过东坡区崇礼镇、复兴镇,进入青神县境内,经过高台镇、南城社区、汉阳镇;路线继续向南进入乐山市中区,止于牟子镇,接乐山绕城高速,路线全长约94.784km,成都境内约15.3km,眉山段69.688km,乐山段9.796km。虎渡溪、青神汉阳两座岷江特大桥位于眉山段青神县境内,该路段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桥梁标准宽度34.5m,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标准建设。虎渡溪、青神汉阳两座岷江特大桥主桥分别采用(175+490+175)m双塔斜拉桥及(280+280)m独塔斜拉桥。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桥位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属于区域构造稳定区,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虎渡溪、青神汉阳两座岷江特大桥主桥分别采用(175+490+175)m双塔斜拉桥及(280+280)m独塔斜拉桥(相当于主跨560m双塔斜拉桥),抗震问题突出,根据《公路斜拉桥设计规范》(JTG/T 3365-01-2020)第4.2.6条,对于跨径不大于150m的斜拉桥,地震作用可按现行《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中A类桥梁的规定采用。其余情况应根据专门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桥址E1和E2地震作用。为保证本项目设计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桥梁结构安全,需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研究;
(四)工作内容:采用资料搜集、现场调查、航、卫片解译、物探、探槽、测绘、地质年代测年等手段对虎渡溪、青神汉阳两座岷江特大桥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研究。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技术要求。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无。
(二)资格要求:
①须为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外部采购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
②须为“四川省地震局关于公布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的公告”(2021年10月20日公告)中所列示的省内及省外单位。
(三)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沿线地震安全性评价调研、资料搜集、现场工作费、试验研究费、数值模拟与计算费、人员工资、报告及图件出版费、工作成果评审、税费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钻探费用除外),最高限价为:17.0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人员和设备要求:
①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格式详见附件2第五、六项);
②设备无要求。
(六)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三个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2017年1月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其中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为四川境内业绩。
(七)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及满足询价须知第(六)项要求的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3月03日10:30时(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兰工,电话:13880105816,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4、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5、非“四川省地震局关于公布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的公告”中所列示的单位;
6、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报价文件评定办法如下:
1.首先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及询价须知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示的内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预计合同总金额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如表2。
表2
我公司基本账户 |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报价。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四)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十五)成果文件要求: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提交我公司。
(十六)其他事项:本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钻探工作由我公司实施。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
2、报价文件(格式) (见附件)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见附件)
详细电子版见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