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2021版)规定,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需进行 测量劳务(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测量劳务
(二)项目地点:自贡市大安区、贡井区、自流井区、沿滩区、富顺县。
(三)项目规模:本次任务主要是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工程的自贡境内段,项目起于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中段的大塘山,经贡井区、自流井区、沿滩区至富顺县长滩镇,主线段路线长度约60公里, 路基宽度22.5m,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预估总投资约45亿元。本次施设工程测量范围公路里程约60公里。
(四)工作内容:纵断面测量60公里、地物补测测量10公里。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测绘资质乙级(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3月至今)内至少一个工程测量的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三)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后20日历天。
(四)人员和设备要求:配备有工程测量经验的技术人员,能够完成地形测量工作、纵横断面测量工作;GPS双频三星系统和2″级以上的全站仪。
(五)最高限价:纵断面单价限价1300元/公里,地物补测测量单价限价1200元/公里,总价限价9万元。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签署,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1,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业绩证明的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做彩色要求)逐一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请于2022年 4 月 28 日 10:30 时(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马学良,电话:028-86942840,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测绘分院2室。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提供彩色复印件或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九)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3、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需重新询价。
附件:1. 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2. 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 年 04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