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沱江泸州段高等级航道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含预可勘察) 需进行 水文基础资料服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沱江泸州段高等级航道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含预可勘察)水文基础资料外部供应;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
(三)工作内容:2013年~2020年间富顺水文站逐日平均流量表、逐日平均含沙量表、月年悬移质颗粒级配表;泸州水位站逐日平均水位表;福集水文站逐日平均流量表的水文资料。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资质要求: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并完成国家规定区域和水系范围内的水文监测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全部或单项业务至少三个;
(四)设备要求:配备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和专项仪器设备;
(五)成果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水文成果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机构审查,以确保水文资料的完整、可靠、一致性;水文成果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应提供成果完整、可靠、一致性和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六)工期要求:收到工作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成果资料;
(七)最高限价:48.9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文件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文件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2,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5月20日15:0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15:00现场组织开标。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3880642403,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A513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文件;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无效。
5、未响应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重新采购;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 《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2. 《报价文件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