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工程(工可)项目对格萨拉国家地质公园影响评估论证报告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工程对四川盐边格萨拉国家地质公园影响评估论证报告;
(二)项目地点:攀枝花市、盐源县;
(三)项目规模:路线起于攀枝花西区格里坪附近,与丽攀高速交叉,经同德镇、惠民镇、渔门镇、永兴镇、箐河乡进入凉山州境内,经盐源县黄草镇,止于梅雨镇,与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140公里,估算总投资约300亿元,经初步排查,项目以桥梁形式穿越四川盐边格萨拉国家地质公园约350m(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四)工作内容:完成编写《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工程对四川盐边格萨拉国家地质公园影响评估论证报告》,取得该专题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并配合我公司取得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R 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无。
(三)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5月1日至今)完成3个及以上地质公园类相关专题项目(以合同为准)。
(四)工期要求:自甲方提供乙方有关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45个日历天内取得专题审查意见。
(五)人员要求:拟委任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备地质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地质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 30 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用于报价,其中电子文档以U盘的形式,电子文件为正本盖章后扫描件,若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报价文件。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2年5月31日10时30分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周杨寒,电话:18380443706,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706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7.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的报价文件。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2.采购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