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国道215巴塘竹巴笼至得荣二龙桥公路改建工程K243+544~724段滑坡处治勘察设计需进行物探测试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道215巴塘竹巴笼至得荣二龙桥公路改建工程K243+544~724段滑坡处治勘察设计物探测试。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
(三)项目规模:国道215线巴塘竹巴笼至得荣二龙桥公路工程2019年已完成交工,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2022年2月在古学乡塔恩同段发生山体滑坡,影响长度约300m,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通、保通工作,现需完成灾后重建方案设计。K243+544~K243+724段滑坡处治工程位于甘孜州得荣县古学乡塔恩村,位于国道215线左侧,影响线路桩号范围为K239+100~K239+300,滑坡宽约200m,属高位大型滑坡。现设计部门为永久重建制定三种路线绕避方案:方案一为中隧道(长度908m)绕避、方案二为长隧道(长度1593m)绕避(含塔恩同棚洞不良地质段)、方案三为桥梁跨越绕避。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勘察。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方案,拟对方案一中隧道(长度908m)、方案二长隧道(长度1593m)进行贯通性物探测试;另布设三条横断面,拟对塔恩同崩滑体、K239滑坡体、泥石流沟进行物探测试。
(四)工作内容:本项目的物探测试工作,拟采用瞬变电磁法进行测试,预计工作量为250个测试点(该工程量均为预估工作量,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具体设计方案调整);供应商需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物探测试原始资料及测试分析成果(物探测试曲线图、物探分析报告等)。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潜在供应商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或物探资质(指由原国土资源部审批的地球物理勘查乙级资质或物探乙级资质)。对于超出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因政策原因自动续期或取消行政审批以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人员要求: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球物理、工程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其他参与人员至少2人,须具备地球物理、工程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填报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情况);
(五)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25日历天;
(六)设备要求:提供至少1台瞬变电磁仪或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其他设备(填报格式见附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须提供仪器照片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七)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瞬变电磁法测试,最高限价为:360元/点。总价限价为人民币 9 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物探测试设备、进出场、数据采集、资料处理、报告编制、报告评审以及人工、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至少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6月22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兰先生,电话:13880105816,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十)报价的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各隧道埋深、地层情况及周边环境的影响,选取与之相适应的设备,达到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见附件3)。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二)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四)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报价。
(十五)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十七)成果文件要求:物探测试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中标供应商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方可提交我单位。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
2、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见附件)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见附件)
详细电子版见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