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内南A标段需进行 航空航飞服务 (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内南A标段航空航飞服务。
(二)项目地点:内江市、宜宾市南溪区。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工程。路线全长约97公里,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有互通式立交17处;特大桥2座,计长1942m;大中桥76座,计长27216m;隧道3座,计长4320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四)工作内容:航空航飞服务(含机组服务、飞机调度、空域协调与申请、飞行组织实施),罗宾逊R44机型执飞不少于34小时。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营业范围包含航空摄影或通用航空技术服务。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8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类似航空航飞服务(含空中巡线、空中旅游、空中摄像等)的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三)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后40日历天;预估工作量34个小时。
(四)设备要求:执飞机型应为罗宾逊R44机型。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47.6万元 。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1,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件、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的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请于 10 月 13 日 10:30 时(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马学良,电话:028-86911725,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 号1号楼4楼 测绘分院2室。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或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九)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 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2. 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