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三江新区电子产业园消防站、三江新区东部产业园区消防站项目工程需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货物/工程/服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江新区电子产业园消防站、三江新区东部产业园区消防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
(三)项目规模:宜宾三江新区需在三江新区电子产业园和三江新区东部产业园区分别建设一个消防站。建设内容为主楼、训练塔、大门、室外总平及附属工程;
(四)工作内容:完成三江新区电子产业园消防站和三江新区东部产业园区消防站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报告编制、报告评审等工作)。上述两个消防站工程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需分别出具正式的报告(应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关于该类项目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应通过委托人和相关部门的评审,并取得批复或专家出具的评审通过审核意见。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二)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三项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附:项目合同彩色复印件和该项目完结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
(三)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2.6万(实行总价包干,包括现场踏勘费、差旅费、编制费、评审费及税费等,且不随项目规模及投资调整而变化)。
(五)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为一级安全评价师,设计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为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及连续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 10 月 18 日 10:30 前密封报送我公司, 10:30 组织现场开标。联系人: 曾伟益 ,电话: 18990781128 ,递交地址:成都市 太升北 路35号二楼B区会议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1、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项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彩色复印件、人员要求(附满足询价函要求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注册证(如有)及近六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业绩(已完成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不少于3项(项目合同彩色复印件和该项目完结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十)重新询价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1.《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2. 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3. 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
详见电子版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