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锦江绕城闸坝建设光彩亮化工程设计需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锦江绕城闸坝建设光彩亮化工程设计(第二次);
(二)项目地点:成都市;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绕城高速桥下游约260m处,坝址位于绿道人行桥和世纪城东路桥之间。项目开发任务为:防洪、行船、水景观提升等水生态综合开发。据此,本项目需委托外部供应商完成其景观提升设计中光彩亮化工程设计相关内容,完善本项目景观设计文件的编制。
(四)工作内容:完成锦江绕城闸坝建设项目景观绿化设计中光彩亮化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该部分概预算编制,并完成该项内容的后期服务。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R 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三)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类似项目包括照明设计项目或包含照明设计内容的其他项目);
(四)人员要求:拟委任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五)工期要求:自甲方发出工作任务通知单之日起,乙方应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文件和概预算文件。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6.5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用于报价,其中电子文档以U盘的形式,电子文件为正本盖章后扫描件,若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报价文件。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要求)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2年9月26日15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380443706,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A701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