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5京昆高速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环境影响(重新报批)生态专章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5京昆高速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环境影响(重新报批)生态专章编制劳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广元市。
(三)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和旺苍县境内。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广元市旺苍县友谊村(川陕交界处),对接待建的G5京昆高速公路扩容项目陕西段。经旺苍县天星镇、燕子乡、昭化区元坝镇、利州区荣山镇、龙潭乡,上跨G212线及G5012恩广高速,止于剑阁县周家河乡附近,接G75兰海高速公路广元至南充段,对接在建的G5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推荐主线全长约71公里。
路线涉及米仓山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涉及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实验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利州区3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经初步研判,本项目生态专章中陆生生态影响为二级评价,水生生态影响为二级和三级评价。
我公司编制的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2年6月27日取得环评批复。现在本项目正根据施工图路线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新报批)的工作,其中生态专章工作内容因我分院技术力量不足,需进行外部供应采购。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无;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工作内容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陆生生物多样性评价或水生生物多样性评价等);
(四)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备环境保护或生态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保护或生态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五)工期要求:自甲方提供乙方有关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45个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35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文件1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其中电子文档以U盘的形式,电子文件为报价文件盖章后的扫描件,若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报价文件。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3年 10 月 31 日15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380443706,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A701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7.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报价。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