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水反应型低碳耐久沥青混合料的研发与应用》科研项目水反应型沥青混合料疲劳试验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水反应型低碳耐久沥青混合料的研发与应用》科研项目水反应型沥青混合料疲劳试验。
(二)项目地点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工作内容
水反应型沥青混合料疲劳试验(含试件成型和保温)具体内容、数量及限价详见下表:
实验内容 | 试验方法 | 单价限价/万元 | 组数/组 | 小计限价(万元) |
龄期变化影响 | 水反应沥青混合料疲劳测试及试验数据分析(含试件成型、保温) | 2.0 | 5 | 10.0 |
空隙率变化影响 | 水反应沥青混合料疲劳测试及试验数据分析(含试件成型、保温) | 2.0 | 4 | 8.0 |
温度变化影响 | 水反应沥青混合料疲劳测试及试验数据分析(含试件成型、保温) | 2.0 | 3 | 6.0 |
加载荷载影响 | 水反应沥青混合料疲劳测试及试验数据分析(含试件成型、保温) | 2.0 | 3 | 6.0 |
合计 | 30.0 |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二)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验收日期为准),并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试验条件。
(三)报价要求:包干价,最高限价30万元。
(四)工期要求: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
(五)成果要求:水反应型沥青混合料疲劳试验研究报告一份。
(六)评标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七)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价人应按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本,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报价函为准。
(九)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外封皮注明供应商全称及开标时间;请于2023年11月3日10:0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供应商可将密封好的报价函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邮寄致询价人处,以收到报价函时间为准)。联系人:王璋,电话:13908067930,递交地址:成都市洗面桥横街28号207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联系人:王璋 联系电话:13908067930
附件: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