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相关规定,现就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高速公路A标段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专题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迭部(川甘界)至若尔盖高速公路A标段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专题;
(二)项目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
(三)项目规模:路线全长约50.5公里,估算总投资约115亿元,土地投资约20亿元,预估占用基本农田约210亩;
(四)根据项目需要,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本项目联合选址选线工作,为项目提供用地数据,并配合项目业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自然资源、林草、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为选址选线约束性提供专业意见和相关佐证材料。
2.编制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整合现有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节地评价、占用耕地踏勘论证、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技术报告的核心内容,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从项目概况、方案比选、功能分区和用地规模的合理性、节地水平的先进性、耕地占补平衡、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的可行性等方面编制专章。根据项目需要对临建工程的选址进行论证(如需)。专章报告上报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
3.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宅基地、既有道路、厂矿等建设痕迹,完成现场调查、丈量、拍照和收集合法的权属证明材料,形成非农建设用地调查专题报告。
4.项目用地预审相关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合稿组卷及报审,协助及对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工作,取得主管部门的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和资质要求:本次询价潜在供应商(R 限定、£ 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允许潜在供应商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1.独立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括土地相关技术服务,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报价,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单位经营范围应包括土地相关技术服务,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相应工作。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工作内容、责任以及权利义务;
(4)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询价报价和本次询价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否则在本项目询价的报价均作废标处理。
(二)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应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四川省内类似项目(R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水运项目、£房建项目 £其他项目)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土地报批工作(不限于同一项目),并取得相应批复(时间以合同为准,业绩需附合同和批复复印件)。
(三)人员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专业技术团队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名,均须具备国土、规划、测绘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任项目组成员3名,须具备国土、规划、测绘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相关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报价截止月上月或报价截止月上上月的前6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情况。
(四)工期要求: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30个日历天内提交送审稿,部审项目在90个日历天内/厅审项目在60日历天/地市州审项目4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成果文件及批复。
(五)设备要求:无。
(六)报价说明
本次总价限价为人民币84万元,各分项限价组成如下:
1.用地预审咨询技术服务费:限价16.8万元;
2.基础资料编制费:限价2.8万元;
3.土地用途调整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限价12.0万元;
4.踏勘论证:限价12.0万元;
5.节地评价:限价15.2万元;
6.报部组件费用:限价6.4万元;
7.非农建设用地调查工作费用:限价4.8万元;
8.规划选址论证费用:限价14万元。
供应商仅需填报总价报价,供应商报价包含了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专题所有工作内容的工作经费,最终工作费用应按照实际工作内容据实结算确定。若因审批政策、相关规划以及路线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部分工作内容或工作量(基本农田补划、节地评价、报部等)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对应部分费用。核减金额按照投标报价总价/限价总价×核减部分的分项限价计算确定。所有金额精确到元。
(七)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3年 11 月 17 日10:30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 吕女士 ,电话:18284538386,递交地址:成都市 青羊区太升北 路 35 号2楼B206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适用询价采购且供应商限定库内的);
4.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格式
详见电子版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