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S469线木里县乔瓦镇至园坝子(原马班邮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含一期、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含一期、二期)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S469线木里县乔瓦镇至园坝子(原马班邮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含一期、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含一期、二期)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木里县。
(三)项目规模:
本项目在省道网布局规划中定位为“联络线”,向南与国道227线相接,向北与国道248线相接,项目的建设不仅联络了国道路网,而且完善了省道路网布局,同时打通了木里县向北的出境通道,对改善木里县公路现状,完善公路网络,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路线起讫点及全长:路线起点K0+000与G227平面交叉(距县城33km),后沿既有道路布线,途经寸冬海子、核桃坪、跑马坪,在跑马坪电站附近向北沿雅砻江右岸布设路线,经青岗坪、宋家,在松坪子村附近新建雅砻江大桥横跨雅砻江,之后在雅砻江左岸回头展线至项目终点与卡杨电站公路相接,终点桩号为K60+199.589,路线全长约60.200km。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困难路段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主体工程投资约12亿元。本项目分别于2016年12月20日取得水保批复和2018年3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现本项目路线方案进行调整,变化较大,需重新编制环评、水保报告以及弃土场稳定评估。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3星及以上水平评价证书;
(三)业绩要求:
①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弃土场稳定评估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人员要求:
①至少1人应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1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注册环评师);
②至少2人应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至少1人应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五)工期要求:自甲方提供乙方有关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49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文件1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其中电子文档以U盘的形式,电子文件为报价文件盖章后的扫描件,若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报价文件。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3年 12 月 25 日15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380443706,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A701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7.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报价。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