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4216线金阳至宁南高速公路需进行仁义河泥石流详细调查及分析评价专项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4216线金阳至宁南高速公路仁义河泥石流详细调查及分析评价专项。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宁南县。
(三)项目规模:仁义河为芦稿林河支流,芦稿林河为金沙江左岸一级支流。引水隧洞位于仁义河近沟口仁义河右岸山体,引仁义河河水至芦稿林河,隧道全长780m,坡度为i= 0.02464。芦稿互通区位于芦稿林河与仁义河交汇区域及以下沟域,在整个沟域内主要以高墩桥梁型式布设。仁义河流域内地形地貌主要为构造剥蚀高中山地貌,整体地势呈北高南低,最高点为北端分水岭,最低点位于仁义河与芦稿林河交汇处,整个流域面积约208km2,主沟沟道长约27km,相对高差2748m,平均比降约为79.6‰,两侧斜坡坡度较陡,一般在40°~60°,局部为陡崖地貌。流域内存在较多支沟,主要分布于河流右侧。
(四)工作内容:泥石流专题研究报告。本次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历史及现状,判定仁义河河流性质,分析评价其山洪或泥石流风险。若存在泥石流风险,应解决以下问题:①查明泥石流的分布范围、规模、类型及发展阶段;②查明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沟谷的发育程度、切割情况,坡度、弯曲、粗糙程度,并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圈绘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③查明泥石流沟域内物源特征和启动方式。查明泥石流沟内的冲、淤特征、流动痕迹、沟道转弯和狭窄除的泥痕最高位置及泥石流堆积物的性质、分布、物质组成、厚度、层次、一般粒径和最大粒径,沟床的纵横坡度、比降、跌水、急弯等特征;④根据调查结果,计算泥石流运动特征参数,如流速、流量、弯道超高、爬高等,判定泥石流的堆积速度,分析评价各频率下10年、20年、50年、100年、200年一遇降雨引发泥石流情况下,对工程(路基、桥梁、隧道进出口及弃渣场)的影响,为线路工程设计提供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建议;⑤调查泥石流的历史发生情况,包括历次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数、规模、形成过程以及暴发前降雨情况、暴发后产生的灾害情况,确定泥石流的发生频率,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⑥重点调查人类活动对泥石流的影响,包括施工弃渣、开矿弃渣、修路切坡、砍伐森林、陡坡开荒等;⑦基于线路工程全生命周期泥石流演化分析,评价泥石流对重要点位的工程影响,为线路施工、运营期安全提供科学技术保障。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潜在供应商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泥石流科研或泥石流勘查(察)或泥石流危险性评估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人员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具体要求见下表(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表1 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人)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与从事地质灾害研究、勘查(察)相适应的地质工程类或岩土工程类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与从事地质灾害研究、勘查(察)相适应的地质工程类或岩土工程类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项目组成员 | 3 | 具有与从事地质灾害研究、勘查(察)相适应的地质工程类或岩土工程类等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相当于中级工程师(讲师)及以上职称。 |
说明:1.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2.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如有)。
4.项目组成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如有)。
(五)设备要求:无要求;
(六)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
(七)最高限价: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最高限价为31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泥石流详细调查及分析评价专项工作中所需的人工、使用的设备、试验研究费、数值模拟与计算费、安全生产、资料搜集、外业验证,报告编制、审查费、会务费、管理、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所涉及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所有应交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至少一项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3月22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兰先生,电话:13880105816,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报价。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四)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十五)成果文件要求:泥石流专题研究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提交我公司。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含技术要求)(见附件)
2、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见附件)
详细电子版见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