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科研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拟对创新四川水路运输发展研究等3个项目科技成果评估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询价项目名称:创新四川水路运输发展研究等3个项目科技成果评估。
本次询价共3个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如下:
1、创新四川水路运输发展研究科技成果评估;
2、四川水路运输量调查分析科技成果评估;
3、四川交通强省水运高质量发展研究科技成果评估。
(二)包段号划分
包A:创新四川水路运输发展研究科技成果评估;
包B:四川水路运输量调查分析、四川交通强省水运高质量发展研究等2个项目科技成果评估。
(三)采购人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
包段号 | 采购服务 | 具体内容 |
包A | 《创新四川水路运输发展研究》科技成果评估 | 1:协助课题组收集及整理资料; 2:协助课题组制作科技查新报告; 3:组织科技成果评价相关工作; 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课题组对应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及证书; 5:指导课题组申报相关奖项。 |
包B | 《四川水路运输量调查分析》、《四川交通强省水运高质量发展研究》等2个项目科技成果评估 | 1:协助课题组收集及整理资料; 2:协助课题组制作科技查新报告; 3:组织科技成果评价相关工作; 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课题组对应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及证书; 5:指导课题组申报相关奖项。 |
(五)交付成果
交付成果包括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及证书。
二、商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
3、具有四川省科技成果评价联盟成员单位资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要求:包A包干价,最高限价2.1万元;包B包干价,最高限价4.2万元。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1项交通类科研成果评价的类似业绩,须附科研成果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
(四)人员要求:主要服务人员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科技评估师岗位证书。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采购服务内容,并交付成果。
(六)售后要求:自成果交付及验收通过后,协助指导报奖申报等工作。
(七)报价与中选要求:供应商最多可投2个包段,最多允许中2个包段。
三、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协助收集及整理相关资料、制作查新报告、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及证书。
(二)验收要求:各成果评价项目结论在国内先进及以上,各项目3本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及1套证书、科技查新报告1份。
四、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二)报价函编制:需提供报价函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在其封面清楚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函递交: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将报价函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前递交至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七楼701会议室。
五、询价须知
(一)被询价的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项目的采购服务内容,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二、商务要求” “三、服务要求”“四、报价函要求”规定的条件;
(二)被询价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二、商务要求”的证明文件,且加盖公章;
(三)被询价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法人代表签字,须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被询价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未满足上述任一要求,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均为无效报价;
(五)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重新询价的情形
1、截至开标时间,递交报价函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7716108339
附件:报价函文件(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