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662(S21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泸定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和征占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报告专题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662(S21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泸定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和征占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
(三)项目规模:项目全长约46.611km,设计原则为沿原路进行恢复重建,全线维持既有的二级公路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总投资约3.734亿元。
(四)工作内容:完成G662(S21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泸定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工作,取得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完成G662(S21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泸定境)使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与可行性报告,取得使用草原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
1、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等级公路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附:项目合同书原件扫描件及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等级公路项目的征占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附:项目合同书原件扫描件及取得征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或使用草原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四)工期要求:自甲方提供乙方有关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30个日历天内提交送审稿,60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成果文件及取得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草原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人员要求:
1、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等级公路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业绩(以成果签字页和相应成果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为准),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等级公路项目的征占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以成果签字页和相应成果取得征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或使用草原行政许可决定书为准),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 47.7 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15:00 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 曾建英 ,电话:13980648661,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B206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4、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模板
详见电子版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