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 需进行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 (货物/工程/服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地点: 四川遂宁 ;
(三)项目规模: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永临结合电力勘察设计,包括2座变电站增容,1座变电站出线间隔扩建、单回和双回10kV线路新建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 1 项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附:项目合同复印件);
(五)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之日起 30 日历天。
(六)最高限价: 95 万元。
(七)设备要求:无。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4年 6 月 4 日 15:00 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13668280657 ,递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2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需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无效;
6、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 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