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 五环路贯通工程四标段补充勘察及后期服务阶段勘察 需进行 钻探劳务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五环路贯通工程四标段补充勘察及后期服务阶段钻探劳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三)项目规模:五环路四标段贯通段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及洛带镇,起于成渝铁路,经货运大道、城南高速、洪黄大道、成环路,止于成洛大道附近,全长约8.4km。本项目拟在既有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政道路相关规范进行补充勘察,所涉及的主要构筑物为主线桥梁、天桥、路基、涵洞、支挡结构、改路、改沟等。工程区地貌单元属岷江水系Ⅲ级阶地,地势平缓,起伏小。覆盖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填筑层、冲洪积层以及第四系上更新统、中更新统冰水冰碛堆积粉质黏土、粉砂及卵砾石等,基岩主要为白垩系上统夹关组及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砾岩等。项目区内水系发达,河沟、水渠纵横交错,地表水资源较丰富。
(四)工作内容:整个勘察项目的机械岩芯钻探和相应的原位测试(包含动探、标贯、压(注)水试验等)以及简易的水文试验(如抽水试验)工作。本项目工作量组成如下表1,实施过程中,询价人有可能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工程量。
表1 工作量组成表
序号 | 孔深范围及类型或工作内容 | 预估工作量 | 备注 |
1 | 0~50m(含50m)孔深陆域钻孔,细粒土、粗粒土、基岩 | 6795(米) | |
合计 | 钻探 | 6795(米) |
注:粗粒土指碎、块石土,漂、卵石土等。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潜在供应商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具有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或劳务类(工程钻探)资质(对于超出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因政策原因自动续期或取消行政审批以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钻探劳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人员要求:机班长至少20名;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填报格式详见附件“劳动力计划表”)。
(五)设备要求:
①0<H≤100m孔深段钻孔,钻机20台。须采用XY-100型或XY-150型或满足孔深需求且性能更优的钻机(须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填报格式详见附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
(六)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20日历天;后期服务阶段勘察工作以我公司项目负责人通知为准。
(七)最高限价:
钻探劳务费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孔内原位测试(含压水试验或注水试验(如有))、抽水试验(如有)、取样、施工设备、材料、人工、路面破除,钻孔人工开挖、围挡、路面填补、市政清洁、垃圾转运等市政钻探辅助工作费、安全文明施工、办理行政许可、进出场、修路、搬家、平场、青苗赔偿、水域钻孔搭设架管的措施费、管理、利润、风险、税金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7万元。
各项限价为:
①0~50m(含50m)孔深陆域钻孔,限价143元/米;
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指各项单价和按单价及预估工作量计算的总价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至少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6月07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兰先生,电话:13880105816,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十)报价的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少量钻孔需要办理施工许可;所涉及的施工许可办理事项及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二)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中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预计合同总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四)我公司和供应商应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五)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技术要求。
(十七)对于成交供应商,在申请项目款项时,需附民工工资支付承诺,格式参见附件。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
2、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见附件)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见附件)
详细电子版见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