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康定至炉霍高速公路工程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第三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康定至炉霍高速公路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甘孜州道孚县、炉霍县、康定市。
(三)项目规模: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规划的13条纵线之一S87色攀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是直接连接G4217川藏北线高速和G4218川藏南线高速的纵向联络线。项目起于炉霍县城东南侧,设炉霍落地互通与G350相接,向南经斯木、宜木乡、仁达乡,进入道孚境内,过孔色乡、麻孜乡、道孚县城、葛卡乡、龙灯乡、色卡乡,于道孚县八美镇与规划的G0615线两康高速公路交叉,穿橡皮山进入康定市境内,经塔公乡,于新都桥镇附近对接康新高速新都桥落地互通。路线全长约186公里。
本项目路线与全新世活动断裂——鲜水河断裂带近距离并行(多位于鲜水河断裂带或影响带内),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项目区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0.3g,基本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根据关于公布《四川省应当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工程范围》的通知(川震防发〔2024〕15号)等文件,本项目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四)工作内容:断裂带定位及路线和重要构筑物(高新龙特长隧道、松林口特长隧道、墨石特大桥)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研究。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技术要求。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
①独立法人,潜在供应商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②须为“四川省地震局关于公布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的公告”(2023年06月13日公告)中所列示的省内及省外单位。
(二)资质要求:无;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
(五)人员要求:
①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六)设备要求:无要求;
(七)最高限价:本专题实行固定总价承包,最高限价为24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沿线地震安全性评价调研、资料搜集、现场工作费、试验研究费、数值模拟与计算费、人员工资、报告及图件出版费、工作成果评审、税费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及至少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6月12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兰先生,电话:13880105816,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四川省地震局关于公布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的公告”中未列示的单位;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中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预计合同总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报价。
(十四)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五)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十六)成果文件要求: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四川省地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后方可提交我公司。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含技术要求)(见附件)
2、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见附件)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见附件)
详细电子版见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