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S208西充县罐垭(南部界)至车龙(嘉陵界)段改建工程需进行 勘察劳务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S208西充县罐垭(南部界)至车龙(嘉陵界)段改建工程;
(二)项目地点: 西充县;
(三)项目规模:S208西充县罐垭(南部界)至车龙(嘉陵界)段改建工程,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境内,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线全长约50.801km。
(四)工作内容:整个勘察项目的勘察劳务工作,实施过程中,询价人有可能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工程量。本项目预估工作量组成如下表。
工作量组成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孔深范围及类型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程地质测绘及报告编制劳务 | 1:2000比例尺 | 平方公里 | 20.3204 | |
2 | 钻探及报告编制劳务 | 0-50米(含50米)陆域钻探 | 米 | 1800 | |
3 | 静力触探及报告编制劳务 | 静力触探预估100孔 | 米 | 600 |
注:1、地层包括覆盖层主要为细粒土,基岩以软岩(泥岩,砂质泥岩等),较软岩(砂岩、粉砂岩等)为主。
2、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服务包含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以及后期服务阶段的勘察劳务,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可能多次进出场设备、人员的勘察风险。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潜在供应商(限定☑ 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对于超出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因政策原因自动续期或取消行政审批以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勘察劳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勘察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报告审定人具备地质勘察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填报格式详见附件劳动力计划表)。本标段最低要求如下:
机班长不少于6名,技术工人不少于12人(填写劳动力计划表)。
(五)设备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设备(填报格式详见附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本标段最低要求如下:
0<H≤50m孔深段钻孔,钻机不少于6台,须采用XY-100型或XY-150型或满足孔深需求且性能更优的钻机(详细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
(六)工期要求:初勘:30日历天,详勘:30日历天,后期服务:收到询价人任务后20日历天。
(七)最高限价: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孔内原位测试、施工设备、材料、人工、安全文明施工、进出场、修路、搬家、平场、青苗赔偿、管理、利润、风险、税金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各项限价为:
①工程地质测绘及报告编制劳务限价5569元/平方公里;
②钻探及报告编制劳务限价193元/米;
③静力触探及报告编制劳务限价59元/米;
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至少一个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勘察劳务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彩印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请于6 月 21 日上午10:00 点(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胡女士,电话:15198081690,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B417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预计合同总金额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四)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五)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技术要求。
(十六)对于成交供应商,在申请项目款项时,需附民工工资支付承诺,格式参见附件。
附件:1、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