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需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第二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乐山市。
(三)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眉山市、乐山市境内。路线推荐方案起于彭山区公义镇,接G5京昆高速,新建路线经彭山区谢家街道,东坡区多悦镇、秦家镇、万胜镇、三苏镇,丹棱县齐乐镇、杨场镇,夹江县马村镇、木城镇,峨眉山市双福镇,止于绥山镇。路线全长81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标准,其中起点至乐雅高速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m),乐雅高速至止点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
本项目为《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中S6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成都放射线成都经马边至云南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连接成都、眉山、乐山等地。规划控制点为彭山、丹棱、夹江、峨眉山。本项目不涉及沿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经初步研判,本项目涉及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其中陆生影响评价全线为三级评价;水生生态影响评价中跨越青衣江路段为二级评价,其余路段三级评价。(路线尚未稳定,生态评价内容、等级需根据路线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无;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工作内容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陆生生物多样性评价或水生生物多样性评价等);
(四)人员要求:拟委任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具体要求见下表(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表1 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人)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与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或生态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等)及以上的职称。 |
项目组成员 | 2 | 具有与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或生态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相当于中级工程师(讲师或助理研究员等)及以上的职称。 |
(五)工期要求:自甲方提供乙方有关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45个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36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文件1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其中电子文档以U盘的形式,电子文件为报价文件盖章后的扫描件,若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报价文件。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4年 6 月 27 日15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380443706,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A701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