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和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需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次询价文件总共包含2个项目,分别为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和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
(一)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
1.项目名称: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
2.项目地点:四川省阿坝州。
3.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路线推荐方案起于若尔盖县红星镇折勿村(川甘界郎木寺镇北侧约1km处),接甘肃省规划赛尔龙至郎木寺高速公路,向南基本沿现有国道213线走廊布线,经红星镇、阿西镇、打更沟、若尔盖县城东,过姜冬村、若隆嘎、年朵坝、热玛宗、两河口,止于松潘县川主寺镇以北的黄胜关村附近,接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79km,起点至年朵坝互通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年朵坝互通至终点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版)中G6北京至拉萨的联络线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14条联络线中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川甘青三省藏区,是实现藏区互联互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规划控制点为若尔盖、松潘。本项目不直接占用和穿越沿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本项目环境影响生态评价内容包括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经初步研判,其中陆生生态路线临近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喀哈尔乔湿地自然保护区,涉及基本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等生态敏感区,初步估算,K20-K50约30km路段评价等级为一级,K80-K120路段约40km路段评价等级为二级,其余路段可参考技术规范按照三级影响评价开展工作;水生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全线为三级。(路线尚未稳定,生态评价内容、等级需根据路线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4.工期要求:自甲方提供乙方有关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70个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
5.设备要求:无;
6.最高限价:55万元
(二)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
1.项目名称: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
2.项目地点:四川省阿坝州。
3.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路线推荐方案起于红原县色地镇年朵坝附近,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高速公路,经色地镇、麦洼乡、阿木乡、红原县城、安曲镇,止于安曲南,接G0615久治至马尔康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129km,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本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布局的13条横线之一九寨沟至马尔康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G0611张汶高速和G0615德马高速的重要连接线。项目位于川、甘、青三省结合部,是衔接我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对外主骨架川甘青新走廊,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川西北生态示范区高速公路网,构建安全、韧性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体系,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促进大九寨交旅融合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据调查本项目不直接穿越和占用沿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初步研判,本项目涉及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陆生生态影响评价中,评价范围内涉及生态红线路段评价等级为二级,其余路段评价等级为三级;水生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因工程区域内无可参考的现状资料,本项目须进行必要的生态现状调查,现状调查按二级标准开展。
4.工期要求:自甲方提供乙方有关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32个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
5.设备要求:无;
6.最高限价:25万元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无;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工作内容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陆生生物多样性评价或水生生物多样性评价等);
(四)人员要求:拟委任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具体要求见下表(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表1 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人)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2 | 具有与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或生态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等)及以上的职称。 |
项目组成员 | 4 | 具有与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或生态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相当于中级工程师(讲师或助理研究员等)及以上的职称。 |
(五)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限价为55万,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章编制劳务包限价为25万。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文件1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其中电子文档以U盘的形式,电子文件为报价文件盖章后的扫描件,若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报价文件。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4年 8 月 6 日15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380443706,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A701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九)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