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通航水域污染防治与应急处置技术研究》科研项目通航水域污染应急管理软件研发及遥感数据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通航水域污染防治与应急处置技术研究(通航水域污染应急管理软件研发及遥感数据采购)。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
(三)项目简介:四川省拥有长江、岷江、金沙江等多条区域水系,具有优越的通航条件,然而目前四川省内河航运缺乏通航水域污染防治与应急处置技术相关研究,难以有效应对通航水域船舶突发性污染事件,导致通航水域沿线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受到威胁。本项目聚焦长江干流宜宾—泸州段,根据前期调研目标航道的主要运输货物类型、水文条件和事故发生历史数据等资料,采用遥感技术监测方法获取通航水域水运事故污染实时信息,制定通航水域水运事故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发可视化应急管理软件,实现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功能,编制通航水域水运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指南,以期为四川省内河航道通航水域水运事故污染应急处理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
(四)工作内容:
对流域内高精度遥感数据进行处理分发,获取通航水域水运事故污染的实时信息;协助分析通航水域水运事故污染扩散的模拟预测算法,对污染程度进行可视化,开发可视化应急管理软件;配合我公司发表相关论文及完成相关关键技术编写。
通航水域污染应急管理软件研发及遥感数据具体内容、数量详见下表: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1 | 通航水域污染应急管理软件开发 | 套 | 1 |
2 | 遥感数据购买 | 景 | 18 |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 不限定R)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单位正常存续,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三)业绩要求:
近6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个相关软件开发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等)。
(四)人员要求:
拟委任项目主要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五)工期要求:
乙方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
(六)成果要求:
通航水域污染应急管理软件研发及遥感数据技术报告。
(七)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文件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其中电子文档以U盘的形式递交,电子文档为正本盖章后扫描件,若电子文件不满足要求,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胶装统一密封,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9月27日10时30分前递交至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A710室(接受邮寄,收件时间要求与递交时间一致)。联系人:瞿女士,电话:18602860693,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A710室。
(十)报价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文档统一密封后,应在封面明显处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并注明“于2024年9月27日10:30之前(指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字样。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文件;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专题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二)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四)如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招标人应在报价文件审查满足要求前提下,立即组织所有供应商逐一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十五)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3年内不得参与本公司投标。
附件: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