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 G227盐源县梅雨镇至盐井街道办段改建工程钻探劳务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227盐源县梅雨镇至盐井街道办段改建工程钻探劳务 ;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凉山州;
(三)项目规模:一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20.0m,路线全长约8.21公里,估算总投资约4.11亿元。
(四)工作内容:整个勘察项目的机械岩芯钻探和相应的原位测试(包含动探、标贯、压(注)水试验等)以及简易的水文试验(如抽水试验)工作。本项目工作量组成如下表1,实施过程中,询价人有可能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工程量。
表1 工作量组成表
序号 | 孔深范围及类型或工作内容 | 预估工作量 | 备注 |
1 | 0~50m(含50m)孔深陆域钻孔,细粒土、粗粒土、基岩 | 1600 (米) | |
合计 | 钻探 | 1600 (米) |
注:粗粒土指碎、块石土,漂、卵石土等。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潜在供应商(限定☑ 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具有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或劳务类(工程钻探)资质(对于超出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因政策原因自动续期或取消行政审批以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近 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至少 1 个钻探劳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人员要求:机班长至少3 名;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填报格式详见附件“劳动力计划表”)。
(五)设备要求:
0<H≤50m孔深段钻孔,钻机不少于 3 台。须采用XY-100型或XY-150型或满足孔深需求且性能更优的钻机(须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填报格式详见附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
(六)工期要求: 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钻探劳务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钻探劳务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期服务阶段勘察工作接到甲方指令后7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七)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46 万元。供应商需分别填报含税总价和增值税税率(所报税率不考虑国家特殊政策对税率的优惠)。报价大小写前后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不含税总价由询价人计算确定。不含税总价计算式为: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注:不含税总价将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对计算后的不含税总价签字确认。
本项目费用组成为:钻探劳务费+后期服务过程中单次勘察按实物工作量结算金额低于5万元时的进出场费(若有)+水域勘察辅助费用(若有)
钻探劳务费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孔内原位测试(含压水试验或注水试验(如有))、抽水试验(如有)、施工设备、材料、人工、安全文明施工、进出场(不含后期服务过程中单次勘察按实物工作量结算金额低于5万元时的进出场费)、修路、搬家、平场、青苗赔偿、管理、利润、风险、税金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0~50m(含50m)孔深陆域钻孔,含税限价 293元/米;
超出含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指含税单价和含税总价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至少 1 项近 3 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 12 月 13 日 10 时(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15198081690 ,递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 路35号B417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4.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提交有效最低报价(不含税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中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预计合同含税总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四)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五)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技术要求。
(十六)对于成交供应商,在申请项目款项时,需附民工工资支付承诺,格式参见附件。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含民工工资支付承诺】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