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350丹巴县过境段项目初步设计需进行物探测试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350丹巴县过境段项目初步设计物探测试;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
(三)项目规模:G350丹巴县过境段项目路线起点位于G350八美至丹巴县城段,靠近丹巴县城,设置隧道穿越高山,起点与原路形成平面交叉,项目止点位于嘉绒新区在建大桥桥头,与原路形成平面交叉,本项目通过在建桥梁与在建美人谷隧道相接。路线全长1.524Km,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设置隧道1座,长度为1429m;
(四)工作内容:1、音频大地电磁法测试☑ 2、声波测井□
3、井温测试□ 4、瞬变电磁法测试□
表1物探工作量组成表
序号 | 测试方法 | 预估工作量 | 备注 |
1 | 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测试 | 47点 |
备注:1.该工程量均为预估工作量,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具体设计方案调整。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物探资质。对于超出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因政策原因自动续期或取消行政审批以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一个近五年公路项目的物探测试业绩(2020年1月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
(四)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20日历天。
(五)人员及设备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和测试设备(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六)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物探测试设备、进出场、数据采集、资料处理、报告编制、报告评审以及人工、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测试(测试点距为30m)含税限价为:1050元/点。
□声波测井最高限价为: / 元/m。
□地温(井温)测试最高限价为: / 元/m。
□瞬变电磁法测试 / 元/点。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935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需分别填报含税总价、含税综合单价和增值税税率(所报税率不考虑国家特殊政策对税率的优惠)。报价大小写前后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不含税总价、增值税额由询价人计算确定。不含税总价计算式为: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注:不含税总价将保留两位小数);增值税额计算式为:增值税额=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供应商对计算后的不含税总价、增值税额签字确认。
(七)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至少一项近五年公路项目的物探测试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2025年04月21日15时(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苟先生,电话:18980676277,递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顺兴大道一段189号蜀道云上城12栋21楼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隧道与地下工程设计分院办公室。
(九)报价的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隧道埋深及各工点海拔等相关影响,选取与之相适应的测试设备,达到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见附件)。
2、本项目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测试中,最大测深预计需达到500m,供应商所选取的测试设备应满足此项要求。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最低不含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中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预计含税合同总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在收到甲方中标文件10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四)重新询价的情形:
1、 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 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
(十五)成果文件要求:物探测试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中标供应商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方可提交我单位。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
2、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4、银行保函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