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初步勘察设计阶段钻探劳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产品为自筹资金采购,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2.1建设地点:昭觉县
2.2规模:高速公路,推荐线路线长度约 26.40 公里,比较线路线长度约 17.74 公里。本次为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2.3计划工期: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10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2017 年12月15日。
2.4招标内容:整个勘察项目的机械岩芯钻探及相应原位测试劳务工作,为3个标段,分别为A标、B标、C标,其中A、B标为单孔深度≤100米的浅孔,C标为单孔深度>100米的深孔(详见2.8.4)。本工程预计单孔深度≤100米的钻探总进尺约 6600 米,其中水域钻探进尺约400 米。单孔深度>100米的钻探总进尺约1900米。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可根据工期总体要求并结合各标段实际进度情况适当调整标段桩号、工程量和布孔位置。
2.5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每家单位可投三个标,但A、B标(浅孔标)只允许中其中的一个标段,C标中标人可以同时是A或B标中标人,也可以是其它投标人,若A或B标中标人同时投中C标,其人员及设备要符合相应标段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资质,具有至少一个钻探劳务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大安中路65号1号楼3楼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工程勘察分院领取(详细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免费(招标文件领取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报名时需提供:
4.3.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3.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3.3营业执照副本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0月26日 10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开标室(太升北路35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4楼A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codi.cn)上发布。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邮编:610017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1592864377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初步勘察设计钻探劳务 |
2 | 建设地点 | 昭觉县 |
3 | 资金来源 | 招标人自筹 |
4 | 工程概况 | 高速公路,推荐线路线长度约 26.40 公里,比较线路线长度约 17.74 公里。本次为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
5 | 招标内容 | 整个勘察项目的机械岩芯钻探及相应原位测试劳务工作,为3个标段,分别为A标、B标、C标,其中A、B标为单孔深度≤100米的浅孔,C标为单孔深度>100米的深孔(详见2.8.4)。本工程预计单孔深度≤100米的钻探总进尺约 6600 米,其中水域钻探进尺约400 米。单孔深度>100米的钻探总进尺约1900米,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可根据工期总体要求并结合各标段实际进度情况适当调整标段桩号、工程量和布孔位置。 |
6 | 质量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内的技术质量要求。 |
7 | 工期要求 | 2017年10月28日开工,2017年12月15日完工;计划总工期49日历天。 |
8 | 投标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进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外部采购合格供应商目录单位。 |
投标人:独立法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
业绩:具有至少一个钻探劳务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钻探劳务合同复印件)。 |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投标报价方式 | 详见2.2投标报价说明,该项目单孔深度≤100米的陆域钻孔,玄武岩的最高限价为510元/米,灰岩的最高限价为540元/米,砂、泥岩的最高限价为340元/米,碎卵石(粗粒土)的最高限价为500元/米,细粒土的最高限价为185元/米;单孔深度≤100米的水域钻孔的最高限价为,在陆域钻孔限价基础上增加30%(除船租费外的所有费用);单孔深度>100米钻孔:100m<L≤200m的最高限价为750元/米,200m<L≤400m的最高限价为1200元/米,L>400m的最高限价为1300元/米,超出最高限价为废标。报价单位精确到元。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30日历天 |
12 | 标书发放时间 | 发放时间: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3日 |
13 | 踏勘现场 | 自行考察现场 |
14 | 投标质疑 截止时间 | 时间:2017年10月20日18点 |
15 | 招标文件答疑 | 时间:2017年10月23日 9:00~12:00 地点: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 |
16 | 招标文件费用 | 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
17 | 投标文件提交 | 地点: 本项目开标室(太升北路35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4楼A区会议室)。 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 上午10:00。 |
18 | 开 标 | 2017年10月26日 上午10:00。 |
19 | 联系人 |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 15928643774 |
2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的送达:投标人银行转账(基本账户)至招标人基本账户。 保证金的退还:签订合同后招标人银行转账(基本账户)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
2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基本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预计合同总金额的5%。 |
22 | 招标人基本账户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账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
2.1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1.1报名时需提供: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1.2招标文件为文本形式,投标人到成都市青羊区大安中路65号1号楼3楼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工程勘察分院领取,招标内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五项。
2.2投标报价说明
2.2.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施工组织设计等报出自己的投标价格。
2.2.2本工程施工招标方不供应任何材料,投标价格中应包括施工设备、水电、修路和青苗赔偿、平场、人工、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2.3承包方式:单孔深度≤100米的钻孔按岩性分层进行单价承包, 单孔深度>100米的钻孔按100m<L≤200m、200m<L≤400m、L>400m(L为单孔深度)分别以综合单价的形式承包,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的钻探进尺结算。
2.4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2.4.1工程地质条件、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详见2.9节。
2.4.2安全、文明等级要求:满足现场钻探施工的要求。
2.5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 2017年 10月28日,完工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工期:49日历天。
2.6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对在投标活动中的有关准备工作、踏勘现场、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等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理。无论投标过程的处理方式和决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7招标文件组成
2.7.1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2.7.2招标答疑纪要
2.7.3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和中标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依据,对招投标双方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2.8工程概况
2.8.1勘察区位置
工程区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境内,起点位于庆恒乡、经竹核乡、城北乡,终点在昭觉县以南接西昌至昭通高速公路。
2.8.2供水条件
工程区内地表水系发育,由投标人自行寻找水源作为钻探用水。
2.8.3地质条件
勘察区为中山、低中山、河漫滩等地貌,地势起伏较大,海拔高程为1630~2590m。工程区内构造发育,发育的覆盖层有:粉质黏土、粉土、粉细砂、角砾土、块碎石(质)土、砾石土、卵石土等;基岩有灰岩、玄武岩、砂岩、泥岩等。
2.8.4具体工程量
大致标段划分及预计工作量表
标段号 | 大致标段桩号 | 孔深 | 预计大致工作量 |
乐西路A标 | 主线K143+295-K148+200 比较线BK140+600-BK158+340 |
0-100m |
3300m |
乐西路B标 | 主线K148+200- K169+694.16 | 0-100m | 3300m |
乐西路C标 | 全线段(主线、比较线) | 100<L≤200m | 870m |
200<L≤400 m | 600m | ||
L>400 m | 430m |
注: 1.单孔深度≤100米钻孔:A标段陆域孔预估细粒土约280m,粗粒土约260m,玄武岩约200m,灰岩约170m,砂泥岩约2190m;A标段水域孔预估细粒土约20m,粗粒土约20m,玄武岩约30m,灰岩约30m,砂泥岩约100m;B标段陆域孔预估细粒土约280m,粗粒土约230m,玄武岩约220m,灰岩约270m,砂泥岩约2100m;B标段水域孔预估细粒土约20m,粗粒土约20m,玄武岩约30m,灰岩约30m,砂泥岩约100m。
2.以上工作量均为预估工作量,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可根据工期总体要求并结合各标段实际进度情况适当调整标段桩号、工程量和布孔位置。
2.9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
2.9.1孔径要求:终孔孔径≥Φ91mm。
2.9.2岩芯采取率与整理
①岩芯采取率在完整的岩层中不宜小于90%,在强风化岩层中不宜小于65%,黏性土层中不宜小于85%,砂类土层中不宜小于65%,破碎岩层、卵(碎)石土层不宜小于50%,断层破碎带等重点研究段宜提高岩芯采取率,并不得遗漏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软弱夹层和滑动面等。
②取出的岩芯,应自上而下按次序装箱,不得颠倒或任意拉长,岩芯应按规定编号,每回次应填放岩芯牌,岩芯箱箱子规格要符合要求且结实。
2.9.3钻孔位置与垂直度
①钻孔应严格按照测量放孔位置实施,确有困难时需经现场地质人员同意后才能变更位置。
②钻孔垂直度为90°,顶角偏差不超过3°/100m。
2.9.4相关测试、样品采集和包装
①钻探中覆盖层要进行原位测试,测试深度自孔深0.5m开始。原位测试要尽量保持连续性,如遇到漂石则采用钻探将其打穿后继续进行原位测试。覆盖层为细粒土时进行标贯试验,为粗粒土进行N63.5或N120动力触探试验。
②不同地层、不同岩性的岩石应分别取样,每种不得少于三组,每组单个样品长度不得小于375px,直径不得小于75mm;黏土层,应采用取土器取原状样,每2m深度范围内应取样一组,用PVC管密封保存。岩溶区的钻孔中应分层采集岩土试样,记录钻具自然下落或自然减压,以及漏水、水色突变、冲洗液发生异常变化的位置及起止深度,并测定岩芯的岩溶率。
2.9.5简易水文观测及特殊情况
①在以清水为冲洗液的钻孔每班至少要测1-2次孔内水位,泥浆或植物胶护壁钻进的钻孔可以不测。
②必须观测终孔稳定水位,观测时间为终孔后24-48小时。
③钻进时遇有涌水、漏水等现象应及时记录其孔深。
2.9.6孔深的测量
①每钻进10m、终孔后均要进行一次孔深测量。
②测量要使用合格的测量工具。
③终孔后由地质编录员或钻孔验收员在现场进行量测,实际孔深以终孔验收量测为准。
2.9.7原始班报表
①在现场用钢笔或签字笔及时填写,真实准确。
②由交接班班长和机长亲笔签字,不得代签。
③班报表保持整洁,终孔验收合格并测量终孔稳定水位后移交现场地质人员。
2.9.8封孔及岩芯处理
①钻孔终孔验收合格后采用水泥砂浆封孔。
②对需要长期保存的钻孔岩芯,按照地质人员的指示搬移至岩芯库房。对不需要长期保存的岩芯,将岩芯及岩芯牌按顺序就地挖坑摆放,上覆盖塑料薄膜后盖土掩埋,盖土厚度不小于500px。
3.1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投标函
3.1.2 授权委托书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1.4 投标人一般情况
3.1.5主要人员简历表
3.1.6劳动力计划表
3.1.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3.1.8近五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3.1.9施工方案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2.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3.2.4投标文件需签字的地方需本人签署,不得盖签名章。
3.2.5投标文件需连续编页码。
3.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3.3.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3.2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按序写明招标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投标项目“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初步勘察设计阶段钻探劳务( 标段)”、投标单位的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封皮上应注明“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3.3.3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3.3.4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前附表第十六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前附表第十六项规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4.1投标书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4.2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投标书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4.4投标书逾期送达。
4.5标书报价不明确。
4.6标书未按要求装订。
5.1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在招标人单位的专家库随机抽取,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2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每家单位可投三个标,C标中标人可以同时是A或B标中标人,也可以是其它投标人。但A、B标(浅孔标)只允许中其中的一个标段,C标中标人可以同时是A或B标中标人,也可以是其它投标人,若A或B标中标人同时投中C标,其人员及设备要符合相应标段的要求。
6.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钻探施工承包合同》。
6.2 中标15个工作日后不签合同的中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有权在评标后排名第二、三位的投标人中选择一家签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每个标段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
1.1 发包方责任
1.1.1负责测量放孔、下达钻孔任务书、技术交底、钻孔验收、岩芯鉴定等工程勘察技术及管理工作;
1.1.2负责生产与施工的管理、协调、技术指导、安全管理等工作;
1.1.3负责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占地、地方协调等外部关系协调工作。
1.2 承包方责任
1.2.1施工所需技术人员、工人及全部施工机械、机具及材料均自行解决。
1.2.2负责在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承担一切费用。
1.2.3工程施工的进出场、水电、人工、设备、材料、修道平场等辅助工作和设施全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钻孔的青苗树木赔偿和场内搬迁、修筑便道相关费用,水域孔租船费用除外。
2.1本工程开竣工日期为: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28日,完工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
2.2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合格率要求100%,因质量不合格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包单位负责。
3.1合同价款的构成: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实际完成工作量为经发包人现场项目组验收合格的完成工作量。
3.2价款支付采用按工程进度支付的方式结算。按月上报已完成工作量,支付时从进场次月开始,每次支付上月完成工作量相应经费的50%作为进度款; 钻探完成后累计支付至决算合同总价的70%,勘察设计完成送审稿后累计支付至决算合同总价的80%,剩余款项根据发包方主合同到款情况陆续支付。
3.3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发生重大设计方案变更造成费用增加可由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另行协商外,单价一律按中标价,不作调整。
3.4承包方中途无故撤场,将不支付除已付进度款外的任何费用,包括履约保证金。
3.5承包方每次进行价款结算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款由招标方通过银行转入承包方银行基本账户。
4.1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否则,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2合同其他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商定。
4.3发包方有权对布孔位置和工程量进行调整。
4.4承包方的设备及人员安排必须满足项目需求。
4.5承包方若出现严重违约或进场后无故撤场的情形,该承包方将无条件退出招标人《外部采购合格供应商目录库》并永久不得再入库。
本工程钻探施工承包采取人工、设备、材料、辅助设施等全部由承包方负责的大包方式。单孔深度≤100米的钻孔按岩性分层进行单价承包, 单孔深度>100米的钻孔按100m<L≤200m、200m<L≤400m、L>400m(L为单孔深度)分别以综合单价的形式承包,不作调整。本合同所涉及的单价均为含税单价,所有应交税费均由承包方承担。
6.1按3.1、3.2、3.3、3.4条进行结算。
6.2发包方按双方认定的单孔《钻孔验收单》、《工程钻探实际工作量核定表》和《工程钻探施工承包价款结算表》进行结算。承包方所完成的工程量,应经发包方组织验收核准签字。
6.3如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按废孔处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4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预计合同总价的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无息返还。
7.1 本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按发包方的设计、本投标文件的要求和国家标准执行。
7.2 本工程的施工验收,按下列规定执行:
7.2.1本工程施工钻孔的验收,由发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配合。
7.2.2承包方须在钻孔终孔前4小时内通知发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起拔导管和转场搬迁,否则不予验收。
7.2.3验收结束后,发包方填写单孔《钻孔验收单》、《工程钻探实际工作量核定表》和《工程钻探施工承包价款结算表》,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施工承包价款的结算依据。
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9.1承包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在施工作业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方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9.2发包方有义务对其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但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 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2 | 资格 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2.3 | 初步 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限价; (5)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 ||||
2.5 | 详细 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技术文件: (40分) a. 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10分 b.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0分 c.投标人的业绩 10分 d. 施工装备以及人力资源配备 10分 (2)报价评分: (60分) | ||||
2.6 | 评标 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 | 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 10 | 施工方案内容完整,质量、工期满足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措施具体、有详细的进度计划,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得力8~10分,中等6~8分,一般4~6分。 | |||
2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 10 | 能够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得力8~10分,中等6~8分,一般4~6分。 | |||
3 | 投标人的业绩 | 10 | 每项业绩(单个独立钻探劳务项目,须附钻探劳务合同)2.5分,最高为10分。 | |||
4 | 施工装备以及人力资源配备 | 10 | 机械设备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劳动力配置合理,配备的项目经理、机班长等技术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8~10分,中等6~8分,一般4~6分。 | |||
5 | 投标报价 | 60 | 1)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 2) 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 |||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于1%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采用内插法,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澄清(如果需要);
(4)详细评审;
(5)编写评标报告。
2.2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评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2.6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若商务文件得分也相同,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7评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