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公路泡沫轻质土应用技术指南》需进行补充试验,补充试验项目名称为《基于高原气候条件下泡沫轻质土的材料特性研究》(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基于高原气候条件下泡沫轻质土的材料特性研究》;
(二)项目介绍:《公路泡沫轻质土应用技术指南》为我公司于2021年在中国公路学会立项的团体标准,根据项目进度计划,目前已完成中国公路学会大纲评审。根据标准研究内容需补充部分试验,本次补充科研拟对高原气候环境下的泡沫轻质土材料性能进行测试研究,为相似环境下的轻质土材料应用提供理论依据。
(三)工作内容:本次补充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泡沫轻质土配合比试验研究”、“高海拔低气压环境对泡沫轻质土材料性能影响研究”、“不同混合料(粉煤灰、矿粉)掺合比对泡沫轻质土材料性能影响”。
二、询价须知
(二)工期要求:2022年03月31日前完成试验报告编制。
(四)人员要求: 无 。
(五)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代表亲自签署,需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03月04日15:00时密封报送我公司,15:00组织现场开标。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17721870563,递交地址:成都市 太升北 路35号六楼B区会议室。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八)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1:询价采购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