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沱江泸州段高等级航道提升工程项目测量劳务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沱江泸州段高等级航道提升工程项目测量劳务。
(二)项目地点:泸州市。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对再造沱江“黄金水道”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航运的复苏、发挥沱江各梯级的综合效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承担着川南城市群通江达海的重要任务,对整治沱江水系、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沱江泸州段高等级航道提升工程按内河Ⅲ及航道标准建设,通行1000t级船舶,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及泸县,起于富顺县长滩镇,止于沱江汇入长江口,航道里程约43.5km。建设内容包括改建流滩坝船闸、新建小市枢纽和船闸、沱江泸州段航道整治及配套设施工程。
(四)工作内容及预估工作量:测量劳务,1:1000比例尺陆域地形图测量,预估工作量4.3平方公里;1:1000比例尺水域地形图测量,预估工作量1.3平方公里;1:2000比例尺陆域地形图测量,预估工作量4.5平方公里;1:5000比例尺陆域地形图测量,预估工作量3.65平方公里;表面流速流向观测测量,预估工作量9.5公里;洪痕点调查测量,预估工作量71点;水尺设置测量,预估工作量28点(站);水位观测测量,预估工作量140站.日。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潜在供应商【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测绘资质乙级(包含海洋测绘)及以上。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一个工程测量的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四)人员要求:拟任项目人员中,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其他成员至少2名,应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测绘相关专业职业等级五级及以上职业证书。
(五)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次日起10个日历天。
(六)设备要求:拟用于本项目GNSS设备不少于3台、测深仪不少于1台。
(七)限价要求:
1、1:1000比例尺陆域地形图测量单价限价12800元/平方公里。
2、1:1000比例尺水域地形图测量单价限价34300元/平方公里。
3、1:2000比例尺陆域地形图测量单价限价5600元/平方公里。
4、1:5000比例尺陆域地形图测量单价限价1600元/平方公里。
5、表面流速流向观测测量单价限价1200元/公里。
6、洪痕点调查测量单价限价60元/点。
7、水尺设置单价限价900元/点(站)。
8、水位观测单价限价400元/站.日。
9、总价限价预估为人民币22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至少包括工期、质量及安全承诺),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报价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请于2022年11月7日10时30分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梁俊杰,电话:028-86942840,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测绘分院2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密封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各项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 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3.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