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续建工程(Ⅲ-2标段)施工图设计需进行仓库及附属用房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货物/工程/服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续建工程(Ⅲ-2标段)仓库及附属用房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外部供应采购;
(二)项目地点:泸州市;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泸州市罗汉乡泥大坝附近的长江左岸,沿长江上距泸州市14km,下距重庆市235km,建设1000t级,兼顾3000t级泊位3个。7#仓库建筑面积9398.17平方米,为单层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附属用房包括变电所及水泵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22.22平方米和110.08平方米。
(四)工作内容:本项目需委托外部供应商完成7#仓库及附属用房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完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并完成该项内容的后期服务。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R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建筑钢结构设计。
(四)工期要求: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之日起15个日历天。
(五)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27.6万元。
(六)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设计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上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近六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七)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价文件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请于2023 年 2 月 7 日 10 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 卢女士 ,电话: 18224422797 ,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二楼B区会议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评审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附件:1.《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2. 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