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省道S511岳池至枣山段工程需进行与铁路交叉工程专项设计 (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省道S511岳池至枣山段工程与铁路交叉工程专项设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广安市江安县。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经过岳池县石垭镇、广安市枣山区,路线起于岳池县银城大道与G244广岳大道平交口,沿广岳大道扩容改造(广岳大道利用扩容段总长度3.1km,桩号范围A1K0+000~K3+550)下穿兰渝铁路支线段,于五里堆村与广岳大道分离,后向东直线布设,新建大桥跨越G42沪蓉高速,经大邑山村,于陈家沟新建隧道穿越望子山,下穿银昆高速,止于枣山园区王家湾已建火山大道预留平交口处。路线全长约11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宽度32m,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12.9亿元。项目在K0+320处拟采用路基方案下穿兰渝铁路,需对该涉及铁路交叉工点开展专项设计。
(四)工作内容:完成省道S511岳池至枣山段工程与铁路交叉工程专项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期服务工作;设计文件报铁路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批复文件,并协助完成后期施工需与铁路相关部门对接的工作。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要求:独立法人,需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
(二)业绩要求:近5年(即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三)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即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后90日历天内。
(五)最高限价:16万元。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报价文件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自拟(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10:0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曾先生,电话:15680020598,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六楼B区道路设计一分院(北京分院)会议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4、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九)评审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提供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